1、每科开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第一科前移10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对号入座,不得允许考生将规定不准携带的物品带入考场内,做好考前清场工作。
2、每科开考前5分钟监考老师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在规定的地方写好姓名、考号、班级;考试终了,按考号顺序(小号上,大号下)收卷,及时交教务室装订。
3、考生只准携带铅笔、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书籍、报纸、笔记、计算器、电子设备、胶带、涂改液等不准带入考场(开卷科目按规定执行)。
4、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
5、考试中,考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
6、考生应尊重和服从考试工作人员。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提出问题。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8、保持考场清洁安静,净化考场周边环境,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各考场考试期间前后门一律打开。
9、监考老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不得在监考过程中干其它事务(如:看书、备课、聊天、发信息、批阅试卷或作业等)。
10、监考老师要认真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如有考生违纪要及时处理并告之流动监考、巡考或纪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