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我校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现就我校网站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通知如下:
一、明确“三审”责任
各处室要加强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关,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学校校长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规范“三审”流程
(一)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
(二)复审。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
(三)终审。由校长或指定分管校长负责,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终审通过后,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
三、严肃“三审”纪律
1. 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3. 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
4. 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四、落实硬件防护措施。
学校要做好网站的安全防护措施,搞好等级保护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和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防止网站受到攻击,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学校网站安全。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