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县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决定加强对校内住户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在校内租房住宿户禁止将汽车开入校园、禁止在校内停放汽车,不听劝阻的,其车辆在校内出现损坏,学校概不负责。自行车、摩托车及电瓶车只能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教工车棚,乱停乱放一律暂扣。
2、教学时段(含早晚自习)及午休时间禁止在校园公共区域聚集、聊天、散步。
3、进出校园无条件服从门卫、保安管理,教学时段(含早晚自习)应尽量减少人员出入,教学时段严禁机动车出入校园。
4、教学时段(含早晚自习),校内住宿户原则上不得会客,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门卫说明原因并履行登记手续。
5、原房主有义务向租房住宿户宣讲学校管理要求,提醒租房户配合学校管理。严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对学校管理造成影响的,学校有权责令原房主终止出租合同。
情节严重的,视为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告知。
安徽省潜山中学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