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中学教职工健康保障制度

    为保障潜山中学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关心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状态,保证广大教职员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强健的体格投入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特制定如下公约:

    一、身心健康:

    1.每学年定期举行上、下学期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运动各一次,愉悦身心,强健体魄。

    2.利用学校的卫生室、心理咨询室等资源,动员教职员工不定期接受身体检查和心理咨询。

    3.利用暑假期间,组织教职员工外出旅游学习,陶冶情操,开阔视野。原则上毕业班老师每年一次,全校性的每两年一次。

   二.常规体检:

   1.每年五月份组织全校性的(含离退休人员和自请人员)到医保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并据此建立学校教职工身体健康档案。

   2.每年的三.八节期间组织女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并进行妇科检查。(此项检查视具体情况而定,也可与学校每年五月的常规检查合并)

   三   .医疗救助:

   1.依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根据工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教职员工的医疗保险金额。

   2.由学校工会组织,将学校全体工会会员纳入县教育工会的大病医疗救助系列,并及时上报材料,获取救助。

   3.对于一次性医疗费用超过两万元(含两万元)的大病,扣除医保报销和县教育工会的救助部分(以医保报销清单和教育工会的救助清单为准),余额部分学校按百分之三十给与补贴;对于一次性医疗费用超过五万元(含五万元)的大病,余额部分学校按百分之五十给与补贴。学校补贴部分一万元封顶。

   4.学校教职员工生病住院,学校领导和工会干部应及时到医院探望,以了解病情,配合医院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根据病情经医保单位同意异地就医的,如果确实需要,可向学校申请派出护理人员。

    安徽省潜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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