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各科授课教师出外驻点培训的暂行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借“他山之石”,练内功,促成长,增效益,以期擦亮我们的课堂,让老师更有效地教学,让学生更有趣地学习,让教研更实际地融入课堂,让教育质量更明显地提高。

    二、操作规程及要求

   (一)根据教学、管理需要,按照本人申请,学校调控的原则,择优选派教师组成培训组。暂定三个组:语、数、外、音美组,理、化、生、技术组,史、地、政、体组。

   (二)时长:驻点培训一般不超过两周。

   (三)目的地:全国知名中学。初步意向:江苏洋思中学,山东杜郎口中学。

   (四)经费标准:

    培训费:含资料费,据实报销。

    生活费:含住宿费、餐饮费、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根据发票报销。

    交通费,限公共汽车、火车硬卧,根据车票报销。

    考察费:每人不超过300元,根据发票报销。

   (五)凡参加驻点培训的教师及相关带队行政人员都必须写出学习培训报告。一律凭报告报销相关费用。学习培训报告必须涵盖如下内容:

    1.学习培训过程记录

    2.心得体会

    3.案例分析

    4.借鉴意义及用之于教学管理实践的举措。

   (六)在驻点培训期间,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受有关方面宴请,以保证专心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七)每位参训教师返校后,必须将自己培训所得向本组老师推介,并上好示范课。

   (八)相关带队行政人员必须将培训详情书面报告校长办公会议。

    潜山中学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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