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补充意见
(2023年7月11日教代会通过)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更好的、和谐的发展。依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在请示咨询上级(教育、人社)部门、充分听取学校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兄弟学校一些做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原实施方案中“高级岗位晋升”做了如下补充。
一、2023年7月10日前已聘高级岗位的,按照在潜山中学高级首聘顺序晋级。首聘时间相同的按照以下顺序:
1.取得高级资格早者优先;
2.取得中级资格早者优先;
3.进入潜山中学工作早者优先。
二.2023年7月11日以后调入潜山中学的已取得高级教师资格或已聘为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的岗位竞聘按2018年8月14日教代会通过的《潜山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调整补充意见中新进人员岗位竞聘办法第1条执行。
本补充意见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潜山中学
2023年7月11日